绵阳市公办普通中小学收费公示
 
单位:元/生·期
学校类别\内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生/期

收费依据 备 注
绵阳城区小学 课本费 75 绵价发【2010】112号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 15  
自愿托管费 62 只对城市托管学生收取,自愿参加
绵阳城区初中 课本费 155 绵价发【2010】112号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 20  
住宿费 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20 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
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农村小学 作业本费 15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农村初中 作业本费 20 绵价费【2004】178号
绵价发【2010】112号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自愿搭伙费 据实收取 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普通高中
学 费
一般学校280元; 市重点学校340元 ;省重、国重460元 绵教计【2001】23号
绵价费【2004】125号
绵价发【2010】112号
 
课本费 300 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 30  
择校费 一般学校1000元,省重国重学校2500元 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住宿费 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只对住校生收取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 绵阳城区学校20元;县城学校10元;乡镇学校5元 只对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
自愿入伙费 据实收取 学生自愿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对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应免费提供服务

咨询电话:2213237
投诉举报电话:2210519 12358

  
相关文件:《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